工业企业通过举办新品发布会、宣传推介会、订货会等强内需扩市场促消费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影响力,推动企业开拓市场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本项目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已纳入统计系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三)项目发生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且在2020年1月1日后实施。
(四)申报企业或项目不存在办法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
三、资助方式与标准
对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市内举办新品发布会、宣传推介会、订货会等强内需扩市场促消费活动按照实际投入的场租及会场搭建费用给予不高于80%支持。每场活动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每家企业最高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
市工信局综合考虑年度预算规模,按“先申报先支持”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关资金用完即止。
四、申报材料
(一)材料清单
1.《工业企业强内需扩市场项目申报材料》封面(附件1)
2.项目申请表(附件2);
3.项目投入明细表(附件3);
4.项目投入的合同(需注明场地、会场布置等费用明细)、发票、银行付款凭证(银行承兑汇票)、记账凭证等复印件;
5.辅佐材料,包括:邀请函、签到表、现场照片等。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整理;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在“企莞家”平台已录入存档,则无需再次上传);
注:请按上述顺序依次编排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单位编制好《工业企业强内需扩市场项目》,一式2份。其中:
1.所有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须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编制目录,胶装装订成册(请勿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金属装订)。
2.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有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3.如部分提交资料无法提供电子版的,可在文件目录上备注说明。
4.申报材料未按要求装订、资料不全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市工信局将分两批进行审核,截止日期分别为2020年10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
六、工作流程
(一)组织申报。镇街(园区)指挥部组织企业登陆“企莞家”,进行网上资金申报,汇总企业纸质申报资料。
(二)镇街初审。镇街(园区)指挥部初审,将审核意见连同企业申报资料,公文报市工信局,同时抄送市指挥部。
(三)项目审核。市指挥部对口调度组负责单位市工信局按相关规定进行项目审核,并拟定资助计划。
(四)项目公示。对项目资助计划在“企莞家”进行社会公示3天。
(五)审批拨付。市指挥部工业调度组审议资金使用计划,提交市指挥部批准同意后,市工信局将资金拨付企业。
七、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是项目的责任主体,无论项目最终是否获得资助,申报单位均需要对所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二)市工信局对项目的申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企业存在重复申报、虚假申报等情况,取消企业下年度申报市工信局资金项目资格。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政策工业企业强内需扩市场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