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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
2、申报对象
1.东莞市用人单位 (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 )于2017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新引进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才;
一.人事档案在我市;
二.2017年1月1日至2021 年 12月31日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个我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 );
三. 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其中,具有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2021年1月至12月)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仅限在《2023年东莞市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名单》工作的人才。
4、资助标准
一、取得正高级职称,5万元/人
二、取得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取得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按取得副高级职称标准扶持),4万元/人
三、取得硕士学位,2万元/人
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准备相关材料,登录“东莞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https://dghrss.dg.gov.cn/dgyc/cms) 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申请。申请人须明确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并正确填写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信息,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影响后续审核及补贴支付,由申请人承担后果。
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
2、申报条件
(一)项目技术领域应紧密契合东莞产业链布局和发展方向,且研发和产业化均在东莞实施。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等战略性产业集群的项目入库。
(二)项目技术创新性强,能够解决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特别是“卡脖子”技术问题,并具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和产业化前景。优先支持可填补国内空白的项目入库。
(三)项目应有稳定的资金投入,3年内(含入库前2年)累计对项目的研发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
(四)项目产业化方向明确,取得直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确保入库后3年内取得可实际应用的新产品、新工艺等成果和实现产业化。
3、申报方式
来源: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
2、入库条件
(一)申报主体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单位。申报单位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近3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近3年以来申报主体在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且不存在未按期完成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的情况。
(二)项目实施必须在广东省境内,应用基础较好,具有行业发展需求和一定规模的客户群体。
(三)项目已经完工,且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地市的绩效目标要求。
(四)项目原则上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专项支持,未申请省级财政资金其它项目入库。
(五)项目只有一个申报主体,不允许联合申报。集团性质企(事)业单位,集团或下属单位只能有一家主体进行申报。
3、支持范围和方向
(一)专题1:支持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战略部署,聚焦重点领域,支持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方向1: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项目。支持范围包括采用28nm及以下制程流片的芯片、车规级芯片、在广东省内芯片代工产线流片的芯片。
方向2:硅能源产业化项目。支持硅能源产业领域具备较大竞争优势的产品及相关材料。
(二)专题2: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
方向3:新型储能产业化项目。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链产业化项目。
4、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自愿申报,在粤财扶助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填写申报材料(登录平台--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系统填报完成后,下载纸质材料报送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起止时间以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