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评价工作在2~10月开展,每月公示一批,各批次截止时间均为每月20日(双休和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二)申报条件
(1)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资助标准
(1)税收减免: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可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75%的加计扣除比例,例如100万的研发费用,当年75万的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税收减免额上不封顶。此外,省市研发费用后补助等多项财政奖补都是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挂钩的。
(2)财政支持:贷款贴息、无偿补助。部分地市通过创新资金的设立,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新增研发支出的50%,按一定比例补助,无偿补助的资金最高达100万;研发费用后补助。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行业关键技术或关键创新产品,对其研发及中试阶段科研费用,各级财政视财力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3)企业上市培育:可享受上市培育服务,对于已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部分地区在完成股改和培育的阶段可分别获得相应资金补助。
(4)低成本融资:多方式更为便捷地获得授信贷款,还可以享受政府贴息奖补资金。部分地区将可享受灵活的资助模式,贷款保证保险(对于投保贷款保证保险产品的企业,企业可享受到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部份的贷款保证保险费财政资助,按实际缴纳保险费给予不低于50%的资助)、担保公司(对于担保公司作保证担保贷款的企业,企业可享受到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部份的贷款担保费财政资助,按实际缴纳担保费给予不低于50%的资助)、知产质押(按发放贷款所发生的知识产权评估费用等相关费用给予不低于50%财政支持)、固定资产抵押任选。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3月5日17:30 前
(二)申报条件
(1)须在南城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2)符合《南城街道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细则(暂行)》、《南城街道关于加快推进实体经济倍增发展的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资助项目;
(3)项目下达文件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三)资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