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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热点项目 (人工智能企业入库、清洁生产和节能降耗项目、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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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日期:2020-10-22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12

一、东莞市人工智能企业库入库

 
 
 

(一)申报时间

入库评审采取“常年申报,分批处理”的方式。2020年10月31日前提交的入库资料将纳入第一批受理资料。

(二)入库要求

1.在东莞市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入库按照核心技术企业、技术应用企业两类分别进行认定(也可同时申请认定),主营业务涉及以下人工智能关键技术或应用:

核心技术领域:深度学习、神经网络、计算机视觉、机器识别、智能语音技术、自然语言处理、生物特征识别、新型人机交互、自主决策控制等;  

技术应用领域:智慧城市、智慧教育、无人驾驶、智能安防、智能家居、智能医疗、公共服务、智能工厂、智能制造等;  

3.具有人工智能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相关核心技术团队;  

4.对于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不需在评审材料中提供上一年度相关报表,由专家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判断是否符合主要从事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或主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的条件。


二、2020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政策资金清洁生产和节能降耗项目

 
 
 

(一)申报时间

清洁生产项目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节能降耗项目自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2.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已投产。

3.申报清洁生产项目的,必须通过2018-2020年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标准流程)。

4.申报节能降耗项目的,项目投入金额必须在50万元(含)以上,核算范围为购置设备、仪器及配套软件的费用(扣除可抵扣税款部分),且符合工业节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业减排等方向;同时,项目必须在2019年1月1日后开工,并已完工达效。

5.申报企业或项目不存在办法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

(三)资助标

1.清洁生产项目

鼓励开展清洁生产,对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验收并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最高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验收并被认定为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的(标准流程),最高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已获得奖励的市级清洁生产企业,再通过验收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给予补足奖励资金差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节能降耗项目

对通过验收的项目,以事后奖补的方式按不超过核算后项目设备、仪器购置总金额的25%予以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为300万元


三、2019年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金申请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7月31日前

(二)申报条件

1.申请对象

大赛市内赛及市外赛的获奖项目。

2.团队组及非东莞企业落户要求(学生组获奖项目不需注册公司)

获奖项目须在大赛启动至获奖通报文件下达后半年内,即于2019年10月15日至2021年4月10日在东莞注册成立企业,注册时间以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为准,注册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大赛获奖项目内容,且东莞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东莞企业的最大股东或法人须为报名表上的核心团队成员之一;

(2)东莞企业的企业法人须为报名表上的企业法人且股东成员需包括报名表上的核心团队成员之一。

(三)资助标准

1.参赛补贴

  晋级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决赛,需到广东省以外地区参加比赛的东莞企业或团队、大学生,赛后可凭相关参赛资料申请费用补贴,每个项目补贴1万元。团队或大学生需在赛事结束后半年内在莞注册成立企业,才可获得参赛补贴资助。

2.落户奖励

对于市外的国赛(含港澳台赛)、省赛获奖的企业、团队或学生项目,获奖后半年内来莞落户注册成立公司,并开展获奖项目相关的研发工作,可获得落户奖励资金,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20万元,三等奖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