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原定于8月26日的沙龙课程,现改为
8月28日(即下周五)
请大家知悉哦~
随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的出台,我省推出「“三旧”改造税收政策指引(2019年版)」。根据指引,我省“三旧”改造可分为两大类九种模式,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近两年来改造主体反映较为迫切的疑难问题处理事项进行了具体明确。
截至2019年,广东省累计实施改造面积82.3万亩,累计节约土地20.4万亩,节地率达42.4%;其中2019年实施改造10.2万亩,完成改造7万多亩,创历史新高,有力地促进了广东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01
改造模式与税收政策适用精准融合
自然资源部门梳理、提炼省内常见的“三旧”改造模式。划分为两大类:
第一大类政府主导模式分为收储、统租、综合整治、合作改造四种;
第二大类市场方主导模式分为农村集体自行改造、村企合作、企业自改、企业收购改造、单一主体归宗改造五种。其中对于情况复杂的村企合作模式,进一步细化成五种子模式。
其中,相较于68号文,新版的“三旧”改造税收指引:
• 将“合作改造模式”从“政府和市场方合作模式”中归入政府主导模式大类
• 将“土地整理后出让模式”并入市场方主导模式大类下的“村企合作改造模式”的其中一种细分模式
• 在市场方主导模式大类下的“村企合作改造模式”下,增加了“土地整理后租赁经营”、“土地整理后回购物业”和“土地整理后合作经营”三个新的细分模式
• 在市场方主导模式大类下新增了“单一主体归宗改造模式”
总而言之,2019年版税收指引基于每种模式的典型案例,梳理改造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涉及各类税收法律法规文件约40份。同时结合具体的“三旧”改造模式,从税收政策具体条款、适用条件和办理资料等方面对税务处理口径进行明确,实现“三旧”改造模式与税收政策的精准对接。
02
明确“三旧”改造税费事项
新版“三旧”改造税收指引中亦明确了各模式下的主要税务处理,在此我们进行部分总结。包括: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广东省税务局出台了《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对“三旧”改造涉税管理作出规范。但在实务操作中,如何准确理解、执行指引之规定呢?又如何规避税务风险?
沙龙介绍
课 程 大 纲
一、简介
二、重点
(1)三旧改重点涉税环节;
(2)旧改涉税指引一——土地收储、土地征收(收回)、土地收储;
(3)旧改涉税指引二——收储涉税处理;
(4)旧改涉税指引三——拆迁涉税处理;
(5)旧改涉税指引四——拆迁涉税处理(个人);
(6)旧改涉税指引五——拆迁涉税处理(企业政策性搬迁);
(7)旧改涉税指引六——拆迁涉税处理(证据资料);
(8)旧改涉税指引七——拆迁涉税处理(物业[收益]支付);
(9)旧改涉税指引八——持有物业;
(10)旧改涉税指引九——物业收购。
三、案例
四、热点问题
师 资 力 量
莫老师——知名大型集团高管,资深税务专家
• 税务师、会计硕士
• 现任广东知名大型企业集团副总裁
• 高校外聘教学专家
• 暨南大学会计及税务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客座教授
税务机关二十余年稽查、税政等核心业务经验,多年从事企业并购重组及股权转让等政策研究及实务工作,处理过近百家跨国企业、上市公司、大型民企并购重组业务,具备丰富的税收筹划实战经验。
时 间
2020年8月28日(即下周五)
上午:9:00 — 12:00
下午:14:00 — 17:00
培训对象
福 利
地 点
报名方式
添加客服微信进行报名哦~
13712335568(黎小姐)
报名高端财税课程
请联系我们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86号南信产业国际D栋70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