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0年5月中下旬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在莞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不能为黄牌或红牌;企业若为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的,其年度考核不能为“未完成等级”。
3.遴选目标重点为我市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和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其中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而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其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的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
4.企业类型分为成长类和规模类。
5.具有良好发展基础,所在产业发展前景好,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有明确可行的倍增方案,倍增意愿强烈。
6.具备科技创新、总部经济、兼并重组、服务型制造、产业链整合、资本运营等六大成长驱动因素的一项或多项。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6月21日
(二)申报条件
申请评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将就以下指标进行评价,综合评分达到 90 分及以上即符合“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基本评定条件:
(1)知识产权产出导向(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和利用。
(2)截止上一年底有效专利总量,包括本企业自行申请的和通过转让、许可等途径取得、且当前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数量。
(3)近三年专利申请总量。
(4)其他知识产权布局,企业在商标、版权、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布局情况。
(5)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占比。
(6)近三年专利授权率。
(7)近三年海外专利申请量。
(8)近三年专利产品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
(9)近三年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收益。
(10)近三年知识产权融资额。
(11)知识产权作价作为注册资本额。
(12)企业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GB/T29490-2013 认证。
(13)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实施情况,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并纳入整体发展规划。
(14)建立企业职务发明人权益保护和奖励机制,包括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界定职务发明条款,签订合同时是否有约定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是否建立了企业职务发明人权益保护和奖励机制三项。
(15)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 2 人。
(16)近三年研发经费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均值。
(17)近三年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均值,知识产权经费指用于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申请/注册、维 护、诉讼、检索分析、培训和奖励等方面的经费投入。
(18)近三年核心人员知识产权培训率,每年对企业核心人员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核心人员包括企业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和研发人员。培训率为被培训核心人员占核心人员总数的比例。
(19)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及应对方案,是否建立贯穿生产经营全流程的知识产权侵权预警机制和风险监控机制、是否定期开展知识产权风险测评、是否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尽职调查。获得知识产权许可等方式,避免主观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是否推动建立行业知识产权维权协作机制,参与行业专利纠纷处置、是否建立了应对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纠纷的机制,编制并适时调整相关预案。
(20)近三年有效处理国内外知识产权纠纷获得赔偿或避免损失,包括近三年专利行政调处、专利司法诉讼、商标、版权和其他五项知识产权类纠纷。
(21)知识产权工作奖励,指企业获得的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工作奖励,包括企业近五年获得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奖励和近三年获得的省级知识产权奖励。国家级知识产权奖励包括中国专利奖、中国商标金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和国家技术发明奖;省级知识产权奖励是指省级政府设立的知识产权奖励,不含省级政府下属部门或单位颁发的奖项。
(22)已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
(23)持有有效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
(24)近三年中任一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 10 件以上,或 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率 10%以上,或海外专利布局 3 件以上。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6月19日17:00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和行业组织等。
2.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属于事前立项的,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四、2020年东莞基地创新培养示范点和企业导师遴选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6月5日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培养示范点
(1)申请对象
在东莞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大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基地、工业园区、技术研发平台等单位,主要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实践项目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开展与实施。其中已签订《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合作协议书》的单位这次无须申请。
(2)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
(2)申请企业导师需满足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