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8月30日17:00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包括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
申报单位为省外地区的,项目评审与广东省内单位平等对待,港澳地区高校院所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纳入相应范围。省外单位牵头申报的,经竞争性评审,择优纳入科技计划项目库管理。入库项目在满足科研机构、科研活动、主要团队到广东落地,且项目知识产权在广东申报、项目成果在广东转化等条件后,给予立项支持。
2、坚持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鼓励企业牵头申报,牵头企业原则上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龙头骨干企业,建有研发机构,在本领域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大创新平台,且以本领域领军人物或中青年创新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
3、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单位总体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项申报约束,申报单位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注重加强资源统筹和要素整合,集中力量开展技术攻关,原则上每个项目的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含)。不鼓励同一研究团队或同一单位分散力量,在申报同一专项(或专题)时,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允许牵头1项或参与1项,同一法人单位原则上只允许牵头及参与不超过3项,否则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理。
4、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防止出现拉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
5、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6、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牵头承担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分配相应合理的资金份额。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
(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5)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6)省内单位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9)申报项目还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资助标准
1、符合国产 CAD/CAM 一体化设计平台软件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项。
2.符合国产化结构动力学 CAE 软件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项。
3.符合多物理场仿真算法及软件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项。
4.符合边云协同的工业大数据处理与智能方法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 800 万元/项。
5.符合工业视觉检测与人机协作技术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 800 万元/项。
6.符合工艺知识获取与软件化技术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 800 万元/项。
7.符合多重网络化环境工业软件关键技术与系统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 800 万元/项。
8.符合数字孪生系统软件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 800 万元/项。
9.符合石化产品先进分子炼油技术工业软件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 1500 万元/项。
10.符合船舶工业钢模块工艺过程工业软件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 1500 万元/项。
11.符合显示面板产业创新 EDA 技术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 1500 万元/项。
12.符合电动汽车结构及性能设计工业软件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 1500 万元/项。
13.符合有色金属材料与加工工业软件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项。
14.符合冲压工艺过程工业软件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项。
15.符合陶瓷工业工艺设计与生产工业软件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项。
申报时间
支持方向
方向1——电子化学品:重点面向集成电路、平板显示、电子电路领域关键电子化学品的材料和工艺等科学问题。
方向2——工业软件:重点面向工业知识自动化、软件化的关键机理与技术体系等科学问题。
方向3——区块链:重点面向自主可控基础平台及关键科学问题。
方向4——天然气水合物:重点面向南海天然气水合物勘探及开采等科学问题。
方向5——半导体材料:重点面向大尺寸高品质宽禁带、超宽禁带半导体材料的制备、加工及关键工艺等科学问题。
方向6——金属增材制造:重点面向制造过程的控形/控性、高端装备的高精度/智能化等科学问题。
申报条件
1、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的重大科学问题和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需求,对标国际最优最强最先进,集中开展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基础与应用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
2、牵头申报单位须在粤登记注册,具有法人实体资格。鼓励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省实验室、龙头骨干企业等牵头或参与申报。牵头单位应加强组织引导,凝练产业发展急需的重大基础与应用研究项目,坚持高标准、高水平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控制申报数量。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为本领域领军人物或创新人才,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防止出现高端知名专家只挂名的现象。
4、项目申报内容已获得国家或省重大重点项目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资助。
5、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与项目负责人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6、鼓励我省申报单位与省内外国内外高水平机构的合作申报,鼓励地市加强项目组织,共同投入。联合申报的项目,要能带动相关资源向省内集聚,有利于提升我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水平,项目的组织实施机构、科研团队、财政资金使用、相关成果产权须主要在广东省境内。
资助标准
资助强度一般为3000~5000万元/项。
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9月1日
申报范围和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协会、商会、学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通信业领域团体标准。该团体标准应至少实施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且技术水平较高、应用效果较好,对促进工业通信业质量品牌提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引领作用,具备较好的系统性和体系性。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主要包括:
1.填补国家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
2.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
3.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团体标准。
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8月24日16:00前
申报条件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 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项目时必须有 1 个(或以上)外方单位共同参与申报。外方参与单位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外注册 3 年以上的科研 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本领域掌 握相关优势资源的机构,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 同中方项目申报单位有长期稳定合作基础,运行管理规范。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 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4、项目负责人限申报 1 个项目。
5、参与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本指南项目。
6、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7、项目外方参与单位应指定 1 位外方牵头人。外方牵头人在国外单位每年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6 个月,应担任高级研发职位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较高国际学术声誉和科研水平。项目外方牵头人必须依托本人所在外方机 构参与本专项项目,并由其所在外方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8、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9、合作各方对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有明确约定或意向性约定,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的有关条款。
10、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