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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了这条短信,请务必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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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日期:2020-06-19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74

这几天有些朋友

收到了这样的短信

如果您收到了这条短信,请务必高度重视!月底前不办完,罚款一万!加收滞纳金!这是税务部门对还未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进行的提示提醒。

请您在6月30日前,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避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信用。

 

01

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的后果

 

(一)如果您属于需要退税的情形,是否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果您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一、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

 

  警报拉响: 

(1)总以为个税年度汇算申报时间长达四个月,却忽略了截止期限已悄悄来临而忘记申报。醒醒了,抓紧申报!

(2)进入个税APP,发现已有“预填数据”,自以为就不用申报了。其实,预填申报数据只是税务机关提供的一项服务,并不能代替您的申报义务。您仍然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对预填数据进行确认、补充完善,最终自己完成个税年度汇算申报。

(3)错误地以为自己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补税的情形:年度综合所得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汇算补税不超过400元;而忽视了必须具备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这个前提条件,若不满足这个前提条件,您仍然需要依法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申报。

(4)自以为已完成个税年度汇算申报,其实离最终完成申报还差一个“动作”。您可以通过个税APP首页——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查看已申报记录,此处有“未完成”、“已完成”、“已作废”三个菜单,均可点开查看申报记录详情。如申报记录详情显示绿色的“已完成”标签,说明您已完成申报;如申报记录详情显示红色的“未完成”标签,则说明您存在未申请退税或未补税的情形。在未完成状态下,如您对已申报结果无疑问且存在退税的,请点击“申请退税”,如您需要补税,也请及时完成补税,这样才算100%完成个税年度汇算申报哦!

友情提醒:倘若您绑定的银行卡不符合相关要求,完成申报并申请退税后又未及时关注退税进度情况,会造成退税不成功。这时,您需要更换银行卡,重新申请退税。

 

二、不如实申报导致不缴或少缴税款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如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报拉响: 

(1)擅自删除“预填报方式”下工资薪金收入的明细记录,或进行虚假申诉,少报收入导致少缴税款。

(2)仅申报工资薪金所得,而拥有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隐匿不报导致少缴税款。

(3)取得综合所得项目收入,支付单位未预扣预缴申报,个人也不自行追加填报收入,导致少缴税款。

(4)错误修改预填的“三险一金”或“年金”等其他扣除,编造专项附加扣除、减免税项目,虚假增加扣除导致少缴税款。

(5)虚增已缴税额、免税收入,虚假增加扣除导致少缴税款。

 

 

02

如何办理申报作废、更正申报

 

申报完成后,如果发现申报有误,您可以通过个税APP自行完成更正申报与作废申报。

路径:登陆个税APP—点击最下方【办税】—【更正申报与作废申报】—选择已完成的申报记录即可进行更正或作废。

6月30日!6月30日!!——个税年度汇算截止日期。如果您未能在6月30日之前履行税法赋予您的义务,您等来的只能是:“责令”“限期”“补税”“滞纳金”“罚款”以及不诚信的纳税记录。

让每一个申报数字都精准呈现责任的价值,是您正确的选择。依法诚信纳税,将会在您的《纳税档案》中留下“诚信纳税好公民”的记录——无疑,这是属于您的荣光、您的“无价财富”。

税务催,单位也再发通知催催吧。

 

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一、风险提示

若您尚未办理汇算,建议您抓紧申报,及时获得退税,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如果需要补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逾期办理(豁免情况除外)将产生个人承担的滞纳金、罚款,并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

二、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情形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 2019 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1)2019 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 12 万元的;

(2)2019 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 400 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

(4)不申请退税的。

三、需要办理汇算情形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或者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图看懂!个税年度汇算诚信报、轻松办

一、申报准备









二、简易申报



三、标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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