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办法》项目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
申报对象须为注册登记及税收属地关系在高新区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主要为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一)品牌建设奖励
1. 近两年获得“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称号或被评选为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服务机构;
2. 实际运营总部(总公司)设在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并于近两年入围权威机构排名榜单。
(二)贷款贴息补助
1. 申报对象需通过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的银行取得与其开展业务相关的贷款,并且按期支付利息,如贷款到期,须完成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
2.开展业务相关的贷款,须用于人力资源服务相关业务和经营活动。
(三)场地租金补贴
1. 申报对象上年度营业总收入需达到200万元及以上,或上年度在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缴纳工商税收入库税额(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之和,不含免抵退税额、进口环节的关税及增值税、软件增值税退税以及规费,下同)达到10万元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两年入围权威机构排名榜单;
(2)为上市机构;
(3)近三年获得“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称号,或获得由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品牌遴选机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授予的当地著名品牌或荣誉称号;
(4)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依法取得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机构。
2. 申报对象须承诺在享受场地租金补贴政策期间不改变场地用途、不自行转让或转租。
(一)品牌建设奖励
申报条件 | 奖励标准(万元) |
近两年获得“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称号 | 20 |
近两年被评选为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服务机构 | 10 |
实际运营总部(总公司)设在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并于近两年入围权威机构排名榜单 | 10 |
(二)贷款贴息补助
贴息标准:对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生的与开展业务相关的贷款,按其贷款实际支付利息金额的30%给予贴息,每家机构每年最高贴息5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三)场地租金补贴
申报条件(满足其一) | 补贴标准 |
1. 近三年获得“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称号2. 近两年入围权威机构排名榜单(1-50名)3. 为上市机构。 | 补贴面积最高300平方米、补贴租金标准不超过45元/平方米·月 |
1. 近三年获得由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品牌遴选机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授予的当地著名品牌或荣誉称号2. 近两年入围权威机构排名榜单(51——100名)。 | 补贴面积最高200平方米、补贴租金标准不超过45元/平方米·月 |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依法取得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机构 | 补贴面积最高100平方米、补贴租金标准不超过45元/平方米·月 |
申报单位填写《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连同所有申请资料原件提交松山湖人才大厦一楼综合服务大厅2号业务受理窗口。
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山湖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