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一)建立梯度培育体系。聚焦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的优质中小企业,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建立国家、省、市三级梯度培育体系,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市级“专精特新”企业达到100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达到60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10家以上。
(二)实施倍增协同发展计划。推进“专精特新”企业与我市“倍增计划”企业协同发展,对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视同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参照享受部分奖励翻倍资助、服务包奖励、骨干人员资助、兼并重组、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资助、子女入学等扶持政策。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 企业的,视同东莞市协同倍增企业,参照享受服务包奖励、兼并重组、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资助、子女入学等扶持政策。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期届满或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评估修订。
(来源:科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