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申报时间
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
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
2、申报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3、资助标准
东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对经镇街(园区)审核推荐申报高企认定,且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受理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万元申报奖励;对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万元认定奖励。不同镇街还有相关政策配套资助。
4、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http://pro.gdstc.gd.gov.cn)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
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库
1、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9月14日
2、入库要求
(一)设备事后奖励方式
1.项目承担单位为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
2.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具备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等文件。
3.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及申报奖励的设备投资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的支持。
4.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在2021年7月1日(含)至2022年6月30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备案证发生变更的,企业提交变更时间不超过前备案证明确的完工日期。
5.奖励的项目设备为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购置的设备(以发票等合法票据的时间为准,票据不含税),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申请延期的,自申请延期通过日后算起。
6.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企业项目符合条件的新设备购置总额(不含税)不低于700万元。
7.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二)设备事前奖励方式
2022年6月30日(含)前完工并通过验收的2019年已获支持的设备事前奖励项目。
3、扶持措施
(一)设备事后奖励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按珠三角地区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的2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二)设备事前奖励方式
2019年度已获支持的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实际设备购置总额核算奖励金总额,项目最终所获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按原计划设备购置总额核算的奖励额度。
4、申报方式
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或地市自建申报系统网址(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有对接接口)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
(http://210.76.80.141/login)
(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