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装备制造企业:
为更好地落实《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18号),引导促进我市装备制造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研发投入,推广应用高端装备产品,我局现开展《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编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发动辖区内相关装备制造企业积极填报。
二、请相关装备制造企业按要求认真填写《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及《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情况表》(见附件2、3),并按材料编制要求(见附件4)装订成册。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填报的装备产品应为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实现销售或处于研制阶段,通过企业为主的创新研发,拥有已授权或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每家企业原则上最多可填报2个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不同目录类型的产品。
(二)请按照企业材料编制要求(见附件4),将对应材料编制成册,并在材料封面、侧面加盖填报单位公章。
(三)请在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
(四)已列入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装备产品,应在申报时说明。
(五)已经获得过广东省及东莞市首台(套)专项资金奖励的装备产品不予申报。
三、请相关装备制造企业于5月20日17:3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1式5份)送至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和装备情况表,以及完整申报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xjcfk@dg.gov.cn,逾期不予受理。
2022年4月29日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来源:科兜网)
附件:
附件2.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情况表(已实现首次销售).xls
附件3.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情况表(处于研制阶段).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