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从熟悉会计凭证填制的
基本要求入手
开展会计凭证审计必须对会计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熟悉,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财会字19号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分别提出了明确要求。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1)记录真实。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经济业务,原始凭证上填制的日期、内容、数量、金额等必须与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确保凭证内容真实可靠。
(2)内容完整。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同时由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签字盖章,对凭证真实性和正确性负完全的责任。
(3)填制及时。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及时填制原始凭证。
(4)书写清楚。原始凭证上的文字和数字都要认真填好,要求字迹清楚,易于辨认,不得任意涂改、刮擦或挖补。一般凭证如果发现错误,应当按规定方法更正。而有关现金、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凭证,如果填写错误,不能在凭证上更正,应加盖“作废”戳记,重新填写,以免错收错付。
记账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记帐凭证除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制和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要求文字说明要简炼、概括,以满足登记账簿的要求。
(2)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账户,账户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改变、简化会计账户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细账户要填写齐全。
(3)记账凭证中,借、贷方的账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
(4)一张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加计合计数,以检查对应账户的平衡关系。
(5)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
(6)每张记账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以便于日后查对。
要从掌握会计凭证审计的
重点内容入手
原始凭证审计的重点内容主要掌握三点,第一真实性审核,要点是原始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正常,涉及业务发生的日期、经办负责人员、业务的程序和手续是否真实地、客观地反映了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有无伪造、涂改原始凭证的行为。
第二是合法性审核,要点是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制度、计划、预算和合同等的规定,是否符合审批权限和手续,有无滥用职权违法乱纪、弄虚作假、挥霍浪费和损公肥私等行为。
第三是完整性审核,要点是原始凭证的手续是否完备,应填写的项目是否已填写齐全,有关经办人员是否都已签名或盖章,主管人员是否审批签字,以及原始凭证的摘要和数字是否填写清楚、正确,数量、单价、金额、合计数等有无差错,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等,应注意看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有无涂改现象,经过涂改的原始凭证应视为无效凭证,不能作为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
舞弊方式入手
原始凭证常见的舞弊方式有8种,需要审计人员尤其重视:
(1)内容记载含糊不清,或故意掩盖事情真象,进行贪污作。
(2)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
(3)数量、单价与金额不符;
(4)无收款单位签章;
(5)开具阴阳发票,进行贪污作弊;
(6)在整理和粘贴原始凭证过程中采用移花接木的手法,故意将个别原始凭证抽出,再重复报销,或在汇总原始凭证金额时,故意多汇或少汇,达到贪污其差额的目的;
(7)模仿领导笔迹签字冒领;
(8)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
记账凭证方面常见的舞弊方式主要有3类:凭空编制记账凭证。指被审计单位在没有收款、付款业务情况下凭空编制收款、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和凭空编制转账业务的记账凭证进行会计处理,从而达到多记收支、调节收益和转移资金等目的的舞弊方式,一般来说此类舞弊是领导授意情况下进行的;故意混淆科目对应关系。
指被审计单位在编制记账凭证时故意混淆科目对应关系,以搞乱账目、混水摸鱼的舞弊方式,此类舞弊一般是会计人员个人有意进行的,目的是为了达到个人的某种要求;记账凭证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金额不符。
指被审计单位在编制记账凭证时,采取记账凭证所列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合计金额不符的手法,故意多记开支和少记收入的舞弊方式。该类舞弊方式在会计、出纳由一人担任的单位尤为突出,也较为常见。
要从恰当运用会计凭证审计的
方法入手
1.审阅法。首先就是审阅原始凭证时,看原始凭证的抬头与被审单位是否相符;凭证上有无经办人和审批人签字盖章;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日期、内容有无涂改现象;凭证上是否有“办公用品”、“会议费用”、“修理费用”、“其他支出”等笼统模糊的内容;原始凭证上填写的经济内容是否超出了签发单位的经营范围;原始凭证是否正规、是否有使用废弃发票或白条作为记账依据的问题等。其次是审阅记账凭证的内容和手续是否完备;会计科目及对应关系的运用是否正确;会计账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现行的会计制度规定等。
2.核对法。主要是核对记账凭证附件张数与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是否相符;记账凭证列示的借方贷方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的金额是否相符;记账凭证的经济业务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相符;记账凭证与总账、日记账、明细账的记录是否相符。
3.查询法。主要是对审阅和核对中发现的疑点问题,通过寻找有关人员直接询问或发函询问等方式,确定会计凭证方面存在的问题,加以追根溯源,直到找出真实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