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2021年3月1日下午5:00。
二、申报对象
(一)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参考名单详见附件2)
《管理办法》所称的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是指注册在松山湖高新区的,依托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创新主体主导建设的,聚焦松山湖高新区产业方向,聚集各类服务资源要素,面向创业企业和团队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以培育专业化高质量中小企业为核心的具有孵化功能的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市级以上(含市级)相关部门认定或备案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新型研发机构、大学科技园、低成本创业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以及经管委会批复成立的特色产业载体。
(二)企业
《管理办法》所支持的企业需为注册在松山湖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内,且不属于集群注册企业,商事主体、税务登记关系均在松山湖的科技型企业。
三、项目内容与要求
本次申报围绕载体资格认定奖励、载体运营评价绩效奖励、载体中试基地和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仪器设备购置补助、载体运营团队培训费用补贴、载体技术转移服务奖励、企业资格认定和规模升级奖励、市外项目落户创新创业奖励、企业境外科技展览资助等六类项目进行,具体要求详见《松山湖特色载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要求表》(附件3)。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须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印制,并按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造假行为,将被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3、申报材料未按要求装订、资料不全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五、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扫描件)于2021年3月1日下午5:00前报送至松山湖科技教育局科技促进科及指定邮箱。
地 址: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A5栋三楼308室
联系人:孙辉、尹幸源
电 话:0769-23078116、0769-22891858
邮 箱: kjk2021@ssl.dg.gov.cn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2021年2月8日
附件:
1.附件1、关于印发《松山湖高新区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