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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受理 2020 年 东莞市发明专利资助项目(第二批) 申报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日期:2020-09-28 作者: 浏览次数:
199
一、受理范围、资助对象及资助额度
(一)受理范围
1. 授权公告日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 间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2. 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获得授权 的境外发明专利。
3. 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进入国家 阶段(国外)的 PCT 国际专利申请,已经享受过东莞市资助 的 PCT 申请不再资助。
(二)资助对象
专利权人以本市地址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或进入国家阶 段(国外)的 PCT 国家专利申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2. 本市户籍的居民;
3. 截至申请本项目资助,在本市工作且连续购买社会保 险 2 年以上(含 2 年)的个人;
4. 本市全日制中小学和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注意:
专利权(申请)人为两人或以上的专利,按第一专 利权人申请资助。
(三)资助额度
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不超过 5000 元,获得过国家 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的,每件资助不超过 2000 元;获美国、 日本、英国、欧盟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不超过 20000 元;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港澳台除外)获 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不超过 10000 元;获得港澳台授权的 发明专利每件资助不超过 5000 元;同一技术方案最多资助 2 个境外国家或地区的专利授权。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 途径申请境外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国外)的,每件资助不超过 5000 元。 对于被确认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等不 规范行为的专利申请人,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再给予发明专 利资助。
二、申报程序、申报时间及审核时间
(一)境外发明专利、PCT 申请专利、符合受理范围但系 统显示不存在的专利
建档和查验材料:2020 年 9 月 16 日至 9 月 21 日
系统填报: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9 日 17:30
(二)其他专利
系统填报时间:2020 年 9 月 16 日至 9 月 29 日 17:30
(三)系统审核时间
2020 年 9 月 16 日至 10 月 15 日 17:30
附件1-1:申报系统专利建档申请表.xlsx
附件1-2:东莞市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docx
附件1-3:专利申请资助项目填报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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