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申报的
专利金融资助项目是专利保险保费补贴项目,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专利保险保费补贴项目
专利保险保费补贴项目是指专利执行险、专利侵权责任险、境外参展专利侵权责任险、专利代理责任险、专利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等险种的保费补贴。
(一)专利保险保费补贴
1.申报主体
应为东莞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专利代理机构,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专利方面的法律法规,符合市财政东财〔2017〕341号、东财〔2018〕265号文的有关规定。
2.资助范围
专利保险保单在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期间生效的,且保单未获市财政同类项目补贴。
3.补贴方式及额度
项目采取后补助、按比例补贴的方式,对购买专利保险的企业或代理机构,按其购买专利保险实际支出保费的总额给予不超过 50%的补贴,对外贸企业和出口产品转内销的企业购买专利保险按其实际支出保费的总额叠加给予不超过20%的补贴。同一单位每年专利保险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申报材料要求
填报2020年度东莞市专利保险项目申报书(保费补贴项目),并上传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相关的信息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3)专利保险保单及其缴费发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保单相关的专利清单及其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等);
(6)申报当年及前三年存在或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行政处罚书时间在2017年1月至申报日止,记录企业行政处罚事项的行政处罚书及其相关事项说明或无行政处罚声明书;规上企业2019年企业研发投入填报不为零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