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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文章来源:未知  日期:2020-06-17  作者:  浏览次数:197
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市重点监测企业(企业注册并登录“企莞家”平台,可在首页查询自身是否属于重点监测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通过在莞银行机构获得的新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且贷款合同及放款日期皆在2020年内。不限贷款期限及担保方式,只限人民币贷款。
(二)2019年主营收入2亿元及以上的市重点监测企业,2020年内新增投资或订单规模达到如下标准:
      1新增投资标准。新增投资时间为2020年内;新增投资项目的所在地必须在东莞;新增投资项目金额500万元及以上,且必须已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投资统计报表。
      2大额订单标准。大额订单签订合同时间为2020年内;单笔订单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
(三)同一贷款合同不能与“三融合”信贷贴息项目、产业项目投资贴息专项资金重复申报补贴。
(四)申报企业或项目不存在《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及补充通知等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
三、资助方式与标准
          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总额1%的贷款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每家企业最高资助100万元。贷款贴息项目采用一次立项按季度拨付方式进行。限额内先借先贴,资金用完即止。
四、申报材料
(一)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申报表(系统生成);
(二)2020年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复印件;
(三)贷款发放凭证复印件;
(四)已交付贷款利息的凭证及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五)大额订单的合同、增值税税票、出口报关单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六)新增投资的合同及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七)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其他与贴息申请有关的资料。
五、工作流程
(一)组织申报。镇街(园区)指挥部组织企业登陆“企莞家”,进行网上资金申报,汇总企业纸质申报资料。
企业在申报期限内登陆“企莞家”平台,点击“资金申报”,选择“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点击“点击申请”,根据页面提示,填报资金申请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资料。
(二)镇街初审。镇街(园区)指挥部初审,将审核意见连同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公文报市指挥部。
(三)项目审核。市指挥部对口调度组负责单位市工信局进行项目审核。
      1.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
      2.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3.在“企莞家”进行社会公示3天。
(四)审批拨付。市指挥部工业调度组审议资金使用计划,提交市指挥部批准同意后,市工信局将资金拨付企业。
六、其他说明
(一)已立项企业每季度需要在网上提交贷款利息凭证及有关佐证材料。
(二)有新增贷款的已立项企业要重新填报申报表。
(三)市工信局对项目的申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贴息拨付完毕后,按一定比例对企业新增投资或订单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执行情况达不到计划投资或订单总额的20%的,视为贷款使用不理想,取消企业下年度申报市工信局资金项目资格。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