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0769-28331396
13416900717
了解最新资讯,了解同行资讯
了解同信集团
所在位置:主页 > 资讯中心 > 集团资讯
关键指南|境外税种名称不同?四个核心要点判定能否回国抵免(附视频解读)
分享到:
文章来源:未知 日期:2026-01-13 作者: 浏览次数:0
图片
如在境外国家缴纳税款的税种名称与我国不同企业如何确定境外缴纳税款是否属于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


图片
图片
图片

点击视频:厘清原则与判定

图片
图片

符合以下条件的税款,均可确定为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税额:

第一、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及相关规定计算而缴纳的税额;

第二、缴纳的属于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而不拘泥于名称。不同国家对企业所得税的称呼可能存在不同的表述,如法人所得税、利得税、公司所得税等。判定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应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双边税收协定的规定,看其是否是针对企业净所得征收的税额。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哈萨克斯坦超额利润税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1号)规定,企业在哈萨克斯坦缴纳的超额利润税,属于企业在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属于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

第三、限于企业应当缴纳且已实际缴纳的税额。税收抵免旨在解决重复征税问题,仅限于企业应当缴纳且已实际缴纳的税额。

第四、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果是税收协定非适用所得税项目,或来自非协定国家的所得,无法判定是否属于对企业征收的所得税税额的,应层报国家税务总局裁定。

图片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