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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融资租赁贴息项目入库
一、申报时间
入库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31日
二、入库要求
(一)申报企业在东莞市登记成立、办理税务登记、不存在异常经营情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直租方式购入生产及生产配套设备。
(三)融资租赁发生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即融资租赁合同、设备购买合同、首付款支付发生时间均在此期限内),申报合同融资额合计500万元及以上。
(四)合同相关设备未获得过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五)设备现场可核;且企业账务处理规范,租赁业务资金通过企业开户银行进行结算。
三、资金申请
通过融资租赁直租方式购入设备的,按最高不超过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额的5%给予一年期贴息,年贴息金额不超过75万元且不超过企业实际发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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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全方位全流程诊断服务项目
一、申报时间
网上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期间,企业属我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或协同倍增企业。
(二)项目在2019年1月1日后签订服务合同或服务合同在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但2019年1月1日仍在合同服务期内;
(三)所申报的项目已完成或阶段性完成,取得较好的诊断服务效果,并形成诊断服务报告;
(四)项目申报前三年,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单次10万元及以上罚款、累计受到3次以上1000元以上行政处罚、规模以上企业申报年度的上一年研发投入为零、海关失信等情形之一,或其他违反相关文件的限制性条款。
三、资助标准
全方位全流程诊断服务财政补助采取事后补助的资助方式进行。
(一)根据项目综合评分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30万元。
(二)同一企业同一自然年可多次申报,同时接受整体式诊断和流程式诊断服务的,可以同时享受两种项目资助。每年享受资助的整体式诊断服务项目总数不超过1宗,流程式诊断服务项目不超过5宗。同一企业每年总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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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东莞松山湖引进台湾创新创业青年项目专项资金
一、申报时间
网上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3日
二、申报条件
(一)商事主体、税务登记关系均在松山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正式入驻松山湖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的项目。
(三)台湾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所注册的企业,企业创始人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台湾籍,应为企业技术带头人,或担任主要负责人;在企业的注册登记中台湾籍人员所占股份(含技术入股)累计比例不低于25%。
(四)申报项目属于松山湖主导产业领域及松山湖管委会扶持的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项目和急需配套的项目。
三、资助标准
(一)创业启动资金。对各项目给予创业启动金的额度根据专家评分结果确定,资助金额最高20万元。
(二)培训参展补贴。入驻青创基地的台湾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参加由各级教育或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依法设立的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创新创业培训,给予培训经费50%,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参加国内外行业展会,给予参展经费50%,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
(三)贷款贴息。对于获得全国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及科技贷款的台湾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将按照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70%,进行核定给予贷款利息补贴,每个企业每年补贴利息最高10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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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政策工业企业强内需扩市场项目
一、申报时间
二、申报内容
三、申报条件
申报本项目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已纳入统计系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三)项目发生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且在2020年1月1日后实施。
(四)申报企业或项目不存在办法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
四、资助标准
对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市内举办新品发布会、宣传推介会、订货会等强内需扩市场促消费活动按照实际投入的场租及会场搭建费用给予不高于80%支持。每场活动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每家企业最高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