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步镇关于帮扶企业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
文章来源:未知 日期:2020-05-06 作者: 浏览次数:153
寮步镇关于帮扶企业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力支持本土企业共渡难关,促进经济平稳有序运行,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按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指导企业尽快复工复产。优化核验流程,协助调度、采购防疫物资,对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支持企业高效有序复工复产。镇财政投入100万元集中安排200 间独立医学隔离观察室,用于解决企业、项目工地医学隔离观察室等资源不足的问题,切实减 轻企业、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的负担。(责任单位:商务局、工业信息科技局、财政分局)
二、减轻企业租金负担。
镇属企业的物业,对承租企业免收防疫期间2 个月租金;协调村(社区)集体物业对承租企业减半征收防疫期间2个月租金。对村集体租金的减免部分,由镇财政分两类标准进行补贴:一是对次发达村(竹园、向西、上底、塘边)补贴 50%; 二是对其他村(社区)补贴30%。倡导动员产业园区、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工厂和出租屋业主减免租金。督促租赁镇、村集体物业的“二手房东”向租户减租让利,确保惠及实体经济。严格执行工业厂房公摊和水电价格的标准规范,遏制变相提高租金行为。引入举报机制,对截留让利的“二手房东”加大打击力度,缩短租期、取消租约,并列入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5年内不得参与镇、村集体工业厂房租赁。[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分局、工业信息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农资管理部门、各村(社区)]
三、保障企业水电供给。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水、用电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允许企业补缴缓缴各项费用;企业即日起 可申请办理暂停变压器使用业务,在保证设备安全的前提下,6个月内可申请免检测恢复用电。(责任单位:供电服务中心、自 来水公司、财政分局)
四、支持企业生产防疫重点物资。
为生产疫情防控产品的相关企业开辟资质审批的“绿色通道”, 优先办理、特事特办、上门代办。对企业生产销售全自动折叠口罩机、全自动平面口罩机及其他口罩设备的,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莞企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东府[2020]12号)第八点规定,按照市级资助标准镇级给予同等奖励。(责
任单位:工业 信息科技局、财政分局)
五、强化涉企法律服务支援。
成立寮步镇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队,为受疫情影响造成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方面纠纷的企业 提供法律服务。采用“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开发“寮步公共法律服务”小程序及利用“香市普法”微信公众号做好线上服务,为防疫过程中普遍性问题解决提供法律意见建议。指导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协助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减少损失。(责任单位:
司法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商务局)
六、统筹加大消费促进力度。
镇财政设立500万元消费促进专项资金,结合“五一”、端午等重要节庆及电商促销节点,联合我镇大型综合性商业企业,加大力度常态化开展“乐购东莞”等促 销活动。经镇商务局备案举办的各类创新型促消费活动(指非传 统直接折扣优惠活动), 按照活动费用的3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 15 万元。(责任单位:商务局、工业信息科技局、财政分局)
七、用好专项资金扶持企业发展。
镇财政设立3000万元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和奖励企业积极开拓市场、科技 创新、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倍增计划”、人才住房补贴、促消 费等项目,具体参照《寮步镇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分局)
八、强化综合服务保障。
在疫情防控期间,成立寮步镇企业政策扶持工作小组,为企业提供贴身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国家、省、市相关惠企政策申报,及时收集企业复工复产、劳资关系等受疫情影响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镇财政加快资金审核进度,拨付涉企专项扶持资金。其他惠企政策按国家、省、市相关措施执行。(责任单位:镇有关部门)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0 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