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务必严格遴选机器人和固态电池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同时,请各地市尽快组织申报、评审,于9月15日前正式行文报送我厅,电子版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