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所列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pdf
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