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解读:2021年度东莞市传统产业自动化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各镇街(园区)指挥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0〕293 号)的有关精神,现组织企业申报2021年度东莞市传统产业自动化改造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食品饮料、服装纺织、家具行业企业。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本年度申报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企业登陆“企莞家”网站(http://im.dg.gov.cn)进行网上申报。非“企莞家”用户的企业,申报时须先按要求注册为用户。申报项目前,企业应按要求在系统上填报经济运行的有关数据。
附件:
附件:2021年度东莞市传统产业自动化改造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6: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pdf
附件7: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补充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