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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扶持企业入驻电商平台专项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日期:2020-09-10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69

   为推动疫情下企业复工复产,帮扶园区企业保订单、拓市场,根据《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松山湖高新区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开展扶持企业入驻电商平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对园区进驻阿里巴巴国际站、阿里巴巴1688、中国制造网、环球资源网等电商平台的“四上企业”进行一定比例的资金扶持,具体标准如下:

  1.于2020年6月1日起至申报截止日期(截止日期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间新入驻上述电商平台的企业,按首年入驻费用的50%给予补助;

  2.对已入驻上述电商平台且2020年已续缴年费的企业,按2020年续缴金额的50%给予补助;2020年1月1日-5月31日入驻的企业参照该标准执行;

  3.对新入驻或已入驻上述电商平台,且2020年在相关平台开展运营推广的企业,按实际支付推广费用的30%给予补助;

  4.每家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8万元。

  二、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截止日期:9月25日。

  (二)纸质版资料提交截止日期:9月28日前

  三、申报材料清单

  项目申报单位在申请本扶持政策专项资金资助时均须提交以下申报资料,包含纸质资料一式两份(胶装)和电子版(PDF)资料一份:

  1.《企业入驻电商平台专项资金申请表》(申报系统下载);

  2.电商平台入驻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3.入驻费、年费、推广费等发票复印件;

  4.电商店铺或推广活动相关页面截图;

  5.企业2019年度财务报表;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银行开户许可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工作委托松山湖电商协会协助受理初审相关申报资料,申报单位需按时填报、提交相关资料,逾时不予受理。

  2.本次申报面向松山湖“四上企业”库内企业,非园区“四上企业”不符合本次申报要求,是否园区“四上企业”可联系产业发展局综合统计科咨询。


附件:
1.企业入驻电商平台专项资金申请表.doc